股票(證券)交易所

股票市場有一級市場(new issue market)和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之分。因為股票發行在先,所以把股票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市場叫一級市場,而轉讓在發行之后,所以轉讓、買賣股票的市場叫二級市場。雖然二級市場出現在一級市場之后,但影響力卻比一級市場大得多。

股票轉讓的方式包括場內交易(floor trading)場外交易(over hte counter,OTC)

場內交易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買賣活動。證券交易所是設有固定場地、備有各種服務設施(如行情板、電視屏幕、電子計算機、電話、電傳等),配備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集中進行股票和其他證券買賣的場所。在這個場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就稱為場內交易。目前在世界各國,大部分股票的流通轉讓交易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因此,證券交易所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核心,場內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組織方式。

場外交易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證券,不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而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的活動,而是私下以高于或低于供銷會上規定的價格或附有其他條件(如搭配次貨、以物易物等)的價格達成的交易。 又稱“店頭交易”或“柜臺交易”,主要依靠電話、電報、傳真和計算機網絡聯系成交的。

世界上最早買賣股票的市場在1602年的荷蘭。當時荷蘭海上貿易極為發達,極大的刺激了投資的需求。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是荷蘭的東印度公司。當時沒有完備的股票流通市場,更沒有獨立的股票交易所,所以只能靠當地的商人們零星地進行股票買賣中介,股票交易也只能在阿姆斯特丹的綜合交易所里與調味品、谷物等商品混和在一起進行交易。

1773年,在倫敦柴思胡同的約那森咖啡館中,股票經濟商正式組織了第一個證券交易所,(現在倫敦交易所的前身),這就是現代證券市場的原型。1802年倫敦交易所新大廈落成開業,當時在交易所內交易的證券主要是英格蘭銀行、南海公司和東印度公司的股票。

1792年,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成立,1878年東京證券交易所成立,1891年香港股票經紀協會(香港證券交易所的前身)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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