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指和創業板綜指有什么區別?
創業板指數是從創業板股票中選取100只組成樣本股,加權平均計算得出,以反映創業板市場層次的運行情況。
創業板綜合指數的編制方法 應該和上證綜指、深圳綜指一樣,以所有創業板股票自由流通股數為權重,采取派氏加權法編制。所謂的自由流通股,即扣除了受限流通股份后的股本,相當于是流通股本。
從創業板指數編制方案來看,指數選樣入圍標準有5個:
1.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交易的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為三個月);
3.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規、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4.公司最近一年經營無異常、無重大虧損;
5.考察期內股價無異常波動。創業板指數的初始成份股為指數發布之日已納入深證綜合指數計算的全部創業板股票。
6.在指數樣本未滿100只之前,新上市創業板股票在上市后第十一個交易日納入指數計算;在指數樣本數量滿100只之后,樣本數量鎖定為100 只,并依照定期調樣規則實施樣本股定期調樣。
調整規則
創業板指數在樣本滿100只后實施季度定期調整,實施時間定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通常在實施日前一月的第二個完整交易周的第一個交易日公布調整方案。
成份股樣本定期調整方法是先對入圍股票按選樣方法中的加權比值進行綜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則選股:
1、排名在樣本數70%范圍之內的非原成份股按順序入選;
2、排名在樣本數130%范圍之內的原成份股按順序優先保留;
3、每次樣本股調整數量不超過樣本總數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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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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