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請問公司第3季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什么大幅下降?
答復:第三季度,公司凈利潤出現短期波動,主要受以下原因影響:一是受“杜蘇芮”(發生于2023年7-8月)、“海葵”(發生于2023年9月)強臺風等災害事故影響。今年大災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多,根據應急管理部公布的數據,前三季度我國的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比增加近50%,是近三年來的最高水平。因此,大災造成公司財險業務的凈損失額也大幅增加;二是受實施“新金融工具準則”疊加資本市場波動較大影響。使得部分金融資產價值波動于當期體現在公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中,造成公司投資收益同比下滑(根據“新金融工具準則”、“新保險合同準則”銜接規定相關要求,2022年1-9月比較財務報表數據用“新保險合同準則”重述,未用“新金融工具準則”重述)。
問題二:請問公司在2022年度業績說明會時說的,車險綜合成本97%、非車險綜合成本率100%的目標還能實現嗎?
答復:年初至今,盡管災害損失明顯高于去年,但仍在可控范圍之內,在不再出現重大災害事故的前提下,公司既定車險綜合成本率97%以內、非車險綜合成本率100%以內的綜合成本率目標保持不變。
問題三: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投資收益情況?對全年展望如何?
答復: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之和為347億元,同比減少22.7%(根據“新金融工具準則”、“新保險合同準則”銜接規定相關要求,2022年1-9月比較財務報表數據用“新保險合同準則”重述,未用“新金融工具準則”重述)。展望四季度,權益市場的不確定性對四季度及2023年全年投資收益收口帶來一定擾動,公司將積極應對市場變化,積極尋找優質資產,做好投資收益收口工作,力爭保持投資收益相對穩定性。
問題四:前三季度車險綜合成本率為什么上升了2個百分點?
答復:1-9月,公司車險綜合成本97.4%,同比上升
2.3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1)去年受疫情影響,出險率下降,今年隨著社會交通出行強度回升,出險率逐步恢復;(2)大災損失明顯大于去年,受“杜蘇芮”、“海葵”、“蘇拉”臺風等大災影響,車險的賠付明顯上漲。
公司將繼續堅守有效益發展的底線,通過加強風險選擇,優化業務結構,堅持車險業務高質量發展,保持車險作為公司利潤支柱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問題五:前三季度人保財險新會計準則保險服務收入為什么比舊會計準則的保費收入少了600多億?
答復:舊準則下,保費收入是當期起保的保費,起保即確認為收入;新準則下,保險服務收入類似已賺保費,是指預期能夠收到的、已經提供保險服務部分對應的保費,即承擔責任后才能確認為收入,而且考慮融資成分,扣除壞賬、投資成分的影響。
口徑切換影響方面:公司保費呈持續增長趨勢,且在年內存在一定季節性。保費從起保到形成已賺有個過程,帶來新準則下保險服務收入少于保費收入。2023年前三季度該因素影響收入減少328億。從全年來看,保費季節性導致的差異會縮小,保費增長的影響仍會存在。
投資成分影響方面:公司社保業務存在風險調節機制,新準則下投資成分需要從收入中剔除,2023年前三季度社保業務投資成分影響保險服務收入減少350億。從全年來看,投資成分將成為影響新、舊準則收入差異的主要因素。
問題六:請問公司今年大災損失如何?
答復:2023年1-9月,公司大災凈損失同比增長61.8%,對賠付率的影響同比上升約0.8個百分點。
問題七:壽險產品3.5%預定利率下調后,公司產品、渠道策略調整情況?
答復:在市場利率下行的背景下,保險產品因其確定性保障的特性和風險保障的屬性仍然具有較大的比較優勢,對剛需客戶的影響較為有限。公司主要渠道策略調整方面:一是個險渠道聚焦價值導向,以重疾類新產品上市為契機,推動十年期業務發展,不斷優化年期結構;同時,盤活存量,推動活動人力向有效人力轉化;拓寬增員入口、加大增員及新人培養力度,為明年一季度工作做好隊伍儲備。二是銀保渠道嚴格參照“報行合一”工作要求,嚴格管控銷售費用,降低業務獲取成本,同時差異化的匹配客養費用、培訓費用等資源支持。推動“回歸保險保障、回歸專業驅動、回歸城市市場、回歸國有大行”的發展戰略,強化渠道合作,在保持現有渠道既有地位的基礎上,鞏固優勢渠道,拉動潛力渠道,培育新拓渠道;適當擴充重點區域城市隊伍建設力量,強化培訓,提升城市隊伍數量和專業經營能力,強化公司城市市場和高客業務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