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問題及回復
1.法院信息化建設投入情況、業務增長以及未來發展空間問題
答:近年來,法院信息化建設一直保持穩定增長的狀態,十三五期間全國法院信息化建設總預算216億元,比十二五總投資160億元增長35%,十四五期間,由于整體環境的影響,法院信息化投入增幅可能低于十三五期間,但也相對平穩。
法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本身是不斷深化的,司法改革的推進和技術的進步也帶來許多新的需求,比如2022年最高院發布在線運行三大規則、推進線上法院建設,就加快了線上法院相關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再比如,近年來技術進步帶來的智能化應用需求的快速增加。另外,法院信息化范圍本身也是不斷擴展的,法院軟件產品線較早是以審判類為主,后來一步步增加了執行類產品、審判管理類、訴訟服務類等。除日常運營維護以外,法院用戶信息化建設需求主要包括購買公司新產品、增加新模塊(新功能)以及原有產品的升級。不同地區法院的信息化建設應用水平差異很大,與法院所處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安全形勢、社會習慣、案件特征等相關,法院不同階段的建設需求也會發生變化,比如一些沿海案件數量多的中基層法院近年來積極推進要素式審判,以簡化審理流程、提高審判效率、實現類案專審簡案快審。通常不同地區、不同建設應用階段的法院會根據自己的建設應用需求和預算情況提出建設計劃,分階段實施。
法院應用場景豐富,公司在法院的應用系統與法院實際業務場景深度融合,目前在各地法院應用的產品有近百種,適用于法院不同的應用場景,同時公司也在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和創新力度,提供新產品新功能,滿足法院差異化需求。
法院領域拓展,除了研發新產品、擴大新產品覆蓋率以外,也有局部區域的增加,比如,近年來,公司拓展了在遼寧、新疆建設兵團、江西上饒地區等地的業務,取得了最高人民法院本級審判、執行系統建設項目等。
近年來,銀行等行業用戶基于與法院業務協同的需要,積極參與相關業務系統建設,這部分建設資金來源于銀行等行業用戶,2021年、2022年公司來自銀行的營業收入為6690萬元、5600萬元。
2.法院系統升級迭代的需求和周期情況
答:信息化技術發展很快,近幾年人工智能技術加速發展,行業技術規范也會隨著技術的進步、發展而發展,一般3~5年會有一次系統升級。2022年7月份的時候,最高院發文要求對執行系統基礎平臺進行智能化、無紙化升級,我們前期也在對公司執行覆蓋地區的基礎平臺進行升級工作。
3.關于公司行業拓展問題
答:法院業務是公司的核心業務,隨著技術的發展以及法院對智能化應用需求的增加,公司的產品也在加速迭代升級。除了法院行業,公司也在推進產品在紀委監委、行政復議、監獄等領域的應用,助力司法行業的業務協同。銀行、郵政也是重點拓展領域,未來公司也會努力延伸法院領域服務內容。
4.公司目前是否有針對律所等ToB端的業務或者產品?
答:律所方面公司一直在探索和研究,目前沒有具體的產品落地。我們也接觸過一些律所,比較分散、獨立,規模差別很大,我們在律所業務方面還沒有專門的解決方案。目前一些律所是作為破產管理人使用公司的破產一體化平臺。
公司目前主要的B端用戶是銀行、郵政等。公司目前與銀行客戶的合作主要包括以下三類:費款管理系統,主要服務于銀行用戶與法院之間訴訟費、執行款的結算管理、業務協同,合作主體主要是國內大中型銀行在各省的分支機構;金融糾紛一體化服務平臺和破產管理一體化平臺,分別針對銀行小額糾紛批量化處置和破產案件處置。
針對郵政用戶的需求,公司開發了綜合送達服務平臺,主要是法院在辦案過程中有大量的文書需要向當事人送達,可以通過線下送達,也可以通過短信等線上方式送達,同時送達的結果信息也需要及時反饋給法院,為法院后續審理辦案流程提供參考,公司的送達平臺為郵政部門特定業務提供信息化服務,通過與法院辦案系統的對接,可以實現送達信息的雙向交互、實時反饋、查詢統計等管理工作。
5.法院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情況,大模型的研發及合作情況。
答:公司也一直在推進人工智能在法院具體業務場景應用方面的研究,包括立案風險預警、要素信息抓取、回填、繁簡案件智能識別自動分流、爭議焦點歸納、文書輔助生成、類型化案件的要素式審判、輔助量刑等,滿足法院在訴訟服務、審判執行和司法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大模型方面目前還只是通用的大模型,還需要利用行業數據作進一步的訓練,提高準確度。這方面,公司也在研發中。目前從法院整體人工智能應用角度來講,重點強調的是利用人工智能輔助法官辦案,提高法院辦案效率,防范辦案風險以及輔助司法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