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1、公司主營業務公司主要從事鋼鐵制造業,同時注重發展與鋼鐵主業相關的鋼材加工配送、化工產業、綠色能源、電子商務、清潔發電等產業。公司擁有鞍山、營口、朝陽三大主要生產基地和大連、沈陽、長春、天津、上海、武漢、合肥、鄭州、廣州等地的加工配送或銷售服務機構。公司堅持高質量發展,著力推進鋼鐵基地建設,形成優勢互補、高效協同運營、集中一貫管理的多基地發展格局。公司產品結構多元,擁有熱軋卷板、中厚板、冷軋板、鍍鋅板、彩涂板、冷軋硅鋼、重軌、型材、無縫鋼管、線材等比較完整的產品系列,產品廣泛應用于機械、冶金、石油、化工、煤炭、電力、鐵路、船舶、汽車、建筑、家電、航空等行業。公司品牌有較高的知名度和信譽度,擁有汽車、造船和海洋工程、鐵路、家電、集裝箱、能源、橋梁、高端金屬制品和工模具用鋼等系列“拳頭”鋼鐵精品。2、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經營業績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4.89億元,同比增長465.21%,基本每股收益為0.796元,同比增長464.54%;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3.06億元,同比增長179.52%,基本每股收益為0.245元,同比增長178.4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比上年同期顯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抓住鋼鐵行業景氣度不斷提升的市場機遇,聚焦建設高質量發展新鞍鋼的戰略目標,堅持系統化工2作思維,不斷深化制度改革、加大市場開拓、強化產銷協同、優化品種結構調整、注重質量提升、精益成本管控,公司生產經營持續向好,各項技術經濟指標不斷改善,實現凈利潤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長。3、公司利潤分配政策根據公司章程,公司利潤分配政策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同時兼顧公司的長遠利益、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及滿足公司的可持續發展需求。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低于當年母公司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向以現有享有分配權利的股份總數9,399,600,178股為基數,向公司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84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總額為7.9億元,約占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0%。公司已于2021年6月23日完成利潤分配。4、公司向鞍鋼集團購買的鐵精礦定價原則公司向鞍鋼集團購買的鐵精礦定價原則為:不高于(T-1)*月《SBB鋼鐵市場日報》每日公布的普氏65%鐵CFR中國北方(青島港)中點價的平均值,加上鲅魚圈港到鞍鋼股份的運費。其中品位調價以(T-1)*月普氏65%指數平均值計算每個鐵含量的價格進行加減價。并在此基礎上給予金額為(T-1)*月普氏65%指數平均值3%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