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DRG/DIP業務基本情況介紹(一)項目進展公司在國家推行支付方式改革之前,已經做了一部分地市的DRG/DIP項目,目前DRG試點/非試點項目累計有50余個,DIP項目20個左右。(二)項目形式主要有三種,包括服務方式、信息化建設方式、服務+信息化建設方式。(三)項目收費方式醫保端最常見形式是信息化建設+服務,不同地區因具體需求不同存在一定差異,后續服務費按照年度計算。醫院端主要采用規范化或者標準化服務方式,不同醫院等級需求不同,收費也會存在一定差異。(四)項目特點DRG項目并不是單獨的信息化系統建設,而是需要根據每個地市/統籌區的不同政策特點和實際情況做本地化改進。比如有些地區會加入中醫病種,有些地區需要加入一些單病種。另外公司需要根據當地醫療資源配置和人員結構做差異性調整,同時需要和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溝通,實現醫療機構對系統分組、系數的認可。不同公司的DRG產品從系統角度并不會有太大差異,差別在于是否提供協同的增值服務,需要有大量醫學、統計學、藥學人員以及熟悉政策的專業人員相互配合,這一塊差異才是服務的價值所在。(五)DRG/DIP建設資金來源醫保端主要是以財政資金(政府主導)為主,也有部分合作方(保險公司、銀行)資金。(六)業務目標從公司角度,DRG/DIP業務盈利或者盈虧平衡是我們的基本目標,增值服務和業務拓展是未來公司盈利的方向。從業務角度來看,各地的財政資金基本能夠覆蓋公司的項目成本,至少可以實現盈虧平衡。同時公司認為DRG/DIP項目是綜合性工作,能夠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的系統及配套的技術服務,這才是公司的關注重點,也是公司業務不斷打磨、改進的方向。二、投資者互動交流環節(一)DRG與DIP是單獨建設還是融合建設?DRG與DIP是否存在排他關系?答:支付方式有很多種,DRG與DIP是住院結算中較常見、關注較多的模式。從目前的政策角度來看,理論上并沒有一種支付方式是完美的,所以短期來看,這兩種支付方式將會并存。至于各個地區在選擇支付方式的時候,建設方可以根據自身的軟硬件環境進行選擇。兩者不存在排他關系,但是大部分地市會選擇其中一種作為主流支付方式。部分地市會選擇DRG、DIP兩個試點,但這種兩者會并存的情況比較少見。(二)DRG與DIP的技術共用性/通用性?答:從方法論的角度來講,DRG和DIP的技術原理是不同的,可以由一個廠商也可以由不同廠商來做。但對于一個區域來說,更希望選擇一個服務商為他提供服務,溝通成本會低很多。(三)DRG/DIP局端業務與院端業務的差別在哪里?答:公司在局端業務的標準制定、操作流程以及業務理解上具有先發優勢。院端業務相關廠商更多,應用范圍更廣,除去付費功能,還有評價功能、內部績效功能等。有些醫療機構采購DRG系統并不一定是為了支付,還有績效考核的因素。(四)公司能否介紹一下成熟的DRG和DIP示范項目?答:公司于2015年最早在金華市開展了DRG試點,到2018年實現全市推廣,同時在廣西柳州、云南的部分地市開展試點探索。最成熟的就是浙江金華和廣西柳州,這兩個城市也是國家級試點,后續進行了浙江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全省推廣。金華前期建設費在300-400萬左右,后續進入運維階段,每年費用穩定在200萬左右;廣西柳州年化服務費在100萬左右。(五)DRG建設從免費走向付費的支撐因素?答:行業價值逐步顯現,服務業務持續開展。剛開始在行業內接觸支付方式改革項目的時候,都認為它的價值體現不是很高。后來,受財政、經濟環境、人口老齡化加劇等因素影響,醫保基金壓力變大,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開始重視支付方式改革。所以公司經歷了行業從0到1的過程,行業價值逐步凸顯。同時解決支付方式改革并不單純是建設系統,更重要的是后續的服務以及不斷的本地化修改、優化。(六)目前項目駐場人員的情況?答:前期基礎數據治理,工作體量和投入都相對較大。進入穩定運維階段后,同時以省/更高一級區域為單位為地市提供運維支持。(七)公司在醫院端DRG服務的思路?答:醫院端標準化服務相對更多。醫保端系統需要根據政策不斷進行調整來,變動相對較大,醫院的定制化程度更低、標準化程度更高一些。(八)公司來自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層面的支持有哪些?答:首先是直接影響,國新健康是中央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和很多省份/地市有業務上的聯系,對公司部分重大項目進行了很好的賦能。二是隱形支持,數據安全問題敏感,股東在這方面為公司提供了隱形支持,緩解了客戶對于數據安全的顧慮和擔憂,公司在這方面優勢更加明顯。(九)公司計劃什么時間開始實現盈利?答:可以參照公司披露的股權激勵的業績解鎖條件。(十)醫院端市場不斷有新廠商加入,如何看待未來的商業模式?答:公司前期在醫保端開展了深度的數據挖掘與標準制定工作,院端業務的開展過程中,盡管有不同的廠商參與,但都要符合相應的標準。基于前期在醫保端的業務積累,公司在標準制定、本地化改造方面優勢非常明顯,同時可以為醫院客戶提供深度的附加服務。對于未來院端業務的競爭,公司認為競爭是公司業務進步的動力,可以進一步實現產品和服務的提升;競爭過程中公司的服務能力和價值會進一步凸顯。在與投資者的溝通過程中,公司管理層嚴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規定,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沒有出現未公開重大信息泄露等情況。同時已按深交所要求簽署調研《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