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公司公告需實行停牌?
上市公司在特殊情況下,可向交易所及證監會申請要求在交易所掛牌的股份停止買賣,直至上市公司再向交易所及證監會申請復牌,公司要求停牌時,最普遍的原因是上市公司有重大消息公布,申請把股份暫時停止買賣,以便透過各傳媒把消息公布,原因是希望所有投資者在取得足夠的資料下,才作出投資的決定,以維持公平交易原則。
但很多時候當股份之價格出現很大的波幅時,其實可能已反映有部份人士已知道該上市公司可能會有重要消息公布,若出現此種情況時,公司通常需要就股價波動作出公布,解釋股價出現波動的原因,若涉及重要交易時,為免出現不公平的交易情況,上市公司都會主動要求停牌,但停牌的原因則需要同時向公眾公布,若交易所或證監會覺得停牌之理由并不充分,可以不批準公司停牌。
另外當交易所或證監會相信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并不足夠維持法定之流通量時,除非公司已申請及獲得豁免,交易所及證監會都會要求上市公司停牌,并積極令公眾持有之百份比返回法定之水平后,才會批準公司復牌,通常上市公司會透過私人配售或發行新股予獨立投資者,來使公眾持有量上升。
另外若交易所及證監會發現某一股票的股價受個別機構所操控而出現虛假市場下,亦會責令該公司之股票停牌,以便進行深入的調查,而投資者在以上幾種情況下,最怕遇到的便是最后一種情況,由于這種情況發生之前,股價及成交額通常會大幅上升,當監管機構進行調查時,通常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即是說停牌的時間會頗長,一方面會凍結投資者的部份資金,另一方面投資者最怕的是當股份復牌時,所累積之賣盤會一并而出,股價受到強大的壓力,令投資者損失慘重。
投資有風險,本站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夠成投資建議。
前一篇:
沒有了~
后一篇: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動態信息都必須公告嗎?